一、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1、商标被注销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超过注册的宽展期就被注销。被注销以后的商标不能以“注册商标”使用,也不能打®标记。最重要的是商标所彰显的品牌影响力,以及多年以来积累的信誉与美誉度等等也将付之东流,商标所代表的无形价值也将消失,给企业的长期发展与经营带来无形伤害。
2、商标被抢注经营十年之久的商标,往往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当前商标注册比较难的情况下,商标一标难求。在很多情况下,部分商标权利人不重视商标的专用期限,未能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以至于商标过期而被注销,给他人进行抢注制造了机会,获取了在先权利,从而将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不可继承性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成员以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也就是说,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其主要目的在于为承包农户的全体家庭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而非成员的个人财产。在承包期内,当承包户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时,承包地仍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死亡绝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收归村集体组织管理。
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可继承财产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农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不享有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
所以说,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继承,但所得的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三、承包土地经营权能否继承和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权利?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以上就是关于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答,请采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条
四、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目前如果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话,具体来说“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五、公务员能否继承家庭式承包土地?
当然有继承权。 我所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具体情况可来电询问,我俩可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你,欢迎你任意来电。
六、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您能够继承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与使用权,合同到时后,能够续约承包合同。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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