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补缴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及规定
法律分析
单位补缴社保滞纳金的数额应当需要补缴的数额以及其欠缴的时间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进行计算。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二、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获得哪些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1、计算期间是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
3、如果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
4、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三、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问题解析】1、计算期间是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08年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
3、如果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
4、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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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2]《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4]《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5]《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6]《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7]《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四、"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五、劳动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六、已退休的受害人如何计算误工费?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⒈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⒉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七、企业欠费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试用期内(一)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可解除情况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二、固定期限员工(一)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下列情况下不可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五)合同期满双方不能就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
1.等于或高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
2.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无固定期限员工(一)需要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外)。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单位不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八、"如何起诉业主拖欠人工费和材料款"
你好,积极搜集证据,直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九、能否补到任职时的社保和医保
申请劳动仲裁。
十、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如果他们没有工作,他们可以向法院要求误工费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a;;a;;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
十一、中断社保缴纳需要补缴吗?滞纳金会继续计入个人账户吗?
如果是因为从单位离职造成社保中断,但是没有欠费情况,续缴不需要办理特别的手续。如果是因为未及时缴纳社保费因为欠费造成中断,需要先补缴欠费后,中断不超过一个月的免收滞纳金,中断超过一个月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需要携带现金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补交同时办理续缴手续在新单位入职后,单位办理社保增员之后就可以直接缴纳,续缴的社保费用、缴费年限会继续累计到已有的个人账户中
十二、重残无业者退休时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国家是否代缴?退后能拿多少养老金?
您好,要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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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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