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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来源:劳动纠纷法律咨询网 2025-02-03 04:50:29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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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并且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二、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

民事诉讼的种类一、当事人陈述。

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2、由于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二、书证。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的表现形式分为几类;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三、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四、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和资料等。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证据加以使用。五、电子。电子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六、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从性质上来说,鉴定意见与其它证据类型很重要的区别在于鉴定意见本身是构建在其它证据材料基础上,得出的鉴定人的主观判断。在其它证据类型中,都力求证据材料契合客观案情,尽量与表述人的主观相分离;但在鉴定中,最有价值的反而是鉴定人通过主观知识鉴别证据材料的过程。八、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三、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是什么?


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2、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

3、孤证不能定案。

四、民事诉讼的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

关于“民事诉讼的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民事诉讼”的相关解答如下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有哪些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上。上面就是围绕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五、民事诉讼的常识,民事诉讼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据应在什么时间提交?
当事人必须在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一般不予采纳。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
二、、偷录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吗?
证据不仅本身必须合法而且其取得的途径也必须合法,才能用以证明有关的事实,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窃听、偷照或以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手段获得视听资料,就属于非法证据。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录音录像,只能在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合法证据采纳,因此必须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认定一概合法或一概非法。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
三、证人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为了保证证人如实作证,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能逃避。只有当证人由于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或由于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或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庭时,可以经许可提交书面证言或录音录像或通过双向视听传播技术等手段作证。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四、同时存在的数个证据哪个更有效力?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六、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提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时间是当事人必须在受理案件以后30天内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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